学校概况
机构设置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2、负责学院公共卫生、师生门诊医疗和健康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每年入学新生、毕业生体检工作。
4、负责学院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5、负责学院大学生医保工作。
6、做好领导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门诊部
80560078
白天
80560079
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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