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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工作职责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2、负责学院公共卫生、师生门诊医疗和健康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每年入学新生、毕业生体检工作。

4、负责学院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5、负责学院大学生医保工作。

6、做好领导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门诊部

80560078

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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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