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2025-2028)委员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31号),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汇总、学校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4日(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反映,并注明本人电话。地址:行政楼412,电话:80560029。
无锡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5年度无锡学院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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