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近期气温急剧下降,用电负荷明显增加,校园火灾事故进入高发阶段。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现作如下提示:
1.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若发现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请立即联系保卫处,联系电话:0510 - 80560110。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在办公室、宿舍使用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随意丢弃烟头。离开办公室、机房、实验室和宿舍前,必须做到“人走电关”。
3.校内电动车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充电应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严禁将整车(或拆卸电池)搬至建筑物内充电。
4.严禁擅自挪用、拆除、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覆盖或遮挡消防标识标牌,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严禁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明火焚烧荒草、落叶、废纸等可燃物。
5.全体师生员工需达到“三懂、四会”要求(三懂:明确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防火措施、具备本岗位初期火灾扑救技能;四会:会报警、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有效处置初期火灾、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火灾往往源于麻痹大意。广大师生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应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