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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任教师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3      浏览次数:

公告类型 组织人事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任教师岗位设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及职称相关文件调整,现就专任教师岗位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设置

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设置四种类型,分别是: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

三、岗位设置比例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设置、发展目标定位、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等,分别确定各教学单位不同类型专任教师岗位的总体比例,具体如下:

四、有关要求

(一)专任教师须根据不同类型岗位的考核要求,综合考虑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计划、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等,结合个人特点,审慎申报相应的岗位类型。岗位类型选定后,专业技术职务须按照相应岗位类型评定。

(二)如有个别学院专任教师中选择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型的比例较高,可酌情降低教学科研型的比例要求。

(三)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比例要求,对专任教师的岗位申报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硕士及以下且为初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岗位类型应为教学为主型,不可选择其他类型。

(五)2026年1月1日后新入职的博士青年教师,岗位类型初定为教学科研型。

(六)本次岗位申报类型确定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可调整,即2028年12月31日前不予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可在2028年12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再调整。

(七)时间要求:

(1)1月15日前,专任教师填写“无锡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1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审核、汇总专任教师的岗位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与专任教师联系,及时调整完善。

(3)1月21日前,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专任教师岗位申报情况,明确审核意见,并将审议通过后的纸质版附件1专任教师岗位类型申请表及附件2专任教师岗位类型汇总表报人力资源处,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k@cwxu.edu.cn。

(八)专任教师岗位申报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到广大专任教师的切身利益,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教育,认真制订相关工作细则、实施方案,确保每一位专任教师都能熟悉岗位考核要求、申报规定及本单位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方案,确保专任教师岗位申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