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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

公告类型 教学考试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137号),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现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80项),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材料

检查相关项目的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科学合理,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与收获以及下一步实施计划。相关材料如下:

1.负责人需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三、验收形式

形式采用审阅中期检查书面报告、现场答辩汇报。

1.审阅中期检查书面报告:材料通过无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信息化平台(https://cxcyjy.cwxu.edu.cn/pt/HomePage)进行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4)。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对于没有参加项目研究工作的学生或缺勤较多的学生不予审核通过。各二级学院负责初审工作,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复审。

2.现场答辩汇报:项目负责人做PPT汇报,包括项目开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具体评审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请各学院提前将答辩安排汇总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备查。

3、凡立项项目,如果未经同意,擅自中止研究过程、不参加项目中期检查的,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其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大创项目。

4、中期检查将根据评审情况评定检查结果:不合格、合格、优秀,评定为合格、优秀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下拨后续经费,不合格项目需限期(一周)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评审,若再次被评定为不通过项目则不予下拨项目经费。

四、时间安排

1、3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相关作证材料。成果佐证材料如下(参考附件5):参加竞赛或学术会议的,提供通知文件、获奖证书或评奖结果的正式文件;发表论文的,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未正式发表的,提供录用通知);申请专利的,提供专利公开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其他类型成果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3月20日前,指导教师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系统中的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开展汇报评审工作,并公示验收结果。公示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结题验收结果录入系统,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行政楼406)。

4、3月25日前,教务处进行复核,并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510-80560137,邮箱:jwcwzc@cwx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6室。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