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统筹规划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推动学校实验室高质量发展,根据《无锡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锡院设〔2021〕1号)、《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锡院设〔2021〕3号)规定和学校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编制要求,现就编报2027-2029年实验室建设三年滚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应以建设特色鲜明一流创新应用型大学为导向,按照“突出重点、解决急需、避免重复、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保障基础教学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新专业及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实验室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使用效益。本次项目申报统筹规划本单位近三年(2027-2029年)实验室建设,基础仪器设备更新以及往年申报过但没有立项的项目都可以再次申报,申报需重新提交材料。
本次申报所涉及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试验的教学或科研单位。实验室分为教学、科研两种类型,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一)实验室设置原则
1.实验室设置要从学科现状、教学安排、科研工作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效益。
2.同一类课程实验室原则上在学校范围内不重复设置;新建学科的实验室应先在相近的实验室内开展工作,具备一定条件后,报经学校批准再设置相关实验室。
3.教学实验室应结合排课量等使用率情况,在满足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将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实验室归并设置,合理配置用房资源,节约其他硬件设施。
4.科研实验室的设置应具备一定的支撑基础,稳定的科研任务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具备相应的硬、软件支撑条件下,按院级、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等不同类别进行申报建设。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先就近并入相关实验室开展工作。
5.提倡和鼓励建立跨学科、跨专业、产学研相结合的综合性实验中心(或实验大平台),以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二)实验室设置基本条件
1.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任务。
2.具备符合和满足实验要求的实验用房、设施、环境条件、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水电及防火安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配套制度等软硬件条件。
3.教学实验室应根据课程模块需要设立,承担相应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年人时数过低的实验室应进行合理合并,原则上每个实验室应承担平均每周不低于20课时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或应承担3门以上实验课程。
4.科研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开展横向科技开发研究,同时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活动等工作。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时间
各相关学院(部)须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将不予考虑。
(二)程序
1.实验室设置由各二级学院(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符合各项规定及标准的用房情况、设施、环境条件、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保障、水电及防火安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配套制度等软硬件建设规划。注意,教学实验室申报需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对应课程教学大纲。
2.完成实验室危险有害因素评估。对存在危险因素的实验项目进行审核,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充分、有效的辨识,确立实验室的危险源(点),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危险源(点)规范管理和有效管控方案。
3.教学实验室的设置需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及论证。
4.科研实验室的设置需报科技处,由科技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及论证。
三、申报方式
各相关学院(部)提交《无锡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附件1)、《实验室建设与设备采购项目论证报告》(附件2)、《2027-202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213),电子文档发送至sbc@cwxu.edu.cn。联系人:苏老师;电话:80560085。
四、其他说明
各相关学院(部)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项目预算编制要做实做细,提交的技术参数和方案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学校后续将组织开展校级层面项目论证会,并提交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委员会审议,择优纳入实验室建设三年滚动项目库,按顺序逐步实施建设。凡是由于方案不成熟、调研不充分以及与校内已有项目重复,导致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入库。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编报工作。
附件:1.《无锡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2024年9月版)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采购项目论证报告》(2024年9月版)
3.《2027-202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