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及规范管理,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全校各二级学院(部)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自行实施的实验室变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发现5个教学单位,涉及21个实验室,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学校审批程序,私自拆除实验室、增加隔断、加建实验室等问题(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若发现新增未列入附件1的问题,请一并纳入整改。
请相关二级学院(部)写出书面说明,按照《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锡院设〔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论证和审批。其中,涉及消防、结构、实验室等安全风险的,须由涉事二级单位负责邀请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论证报告,论证通过的按照变更后的用房性质纳入对应公用房类别进行管理,涉事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涉及消防的交保卫处备案,涉及实验室安全的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论证无法通过的拆除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涉事责任单位自行解决。以上相关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bc@cwxu.edu.cn。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85。
今后凡涉及实验室新建、变更、改造的,须严格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单位将按照《无锡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锡院〔2025〕56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实验室拆除改造变更情况汇总表
2.《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
3.《无锡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