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气象教学名师和第四批气象教学团队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气人函〔2026〕172号),决定开展第五届气象教学名师、第四批气象教学团队评价推荐工作。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第五届气象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二)第四批气象教学团队(1个)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气象教学名师遴选办法》(气发〔2018〕54号)和《全国气象教学团队建设和管理办法》(气发〔2019〕102号)规定的遴选范围、条件和推荐工作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团队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团队)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或教学团队填写相应推荐表,准备支撑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二)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团队)的业绩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出具明确推荐意见,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和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和团队。
(四)校内公示。对拟推荐人选和团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向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推荐材料。
四、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函:说明推荐人选和团队业绩材料审核、推荐程序、推荐评价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
(二)全国气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填报附件2);
(三)全国气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
(四)全国气象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5);
(五)全国气象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6);
(六)全国气象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7);
(七)支撑材料:各类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整理为带封面和目录的附件材料。
推荐表和任务书一式三份,其他材料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全套材料电子版(包含原始格式版本和带公章PDF版本)同步报送。
五、时间安排
(一)7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二)7月22日—7月23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三)7月23日—7月25日:校内公示
(四)7月30日前:学校向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报送推荐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推荐人选和团队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洪羽翔
联系电话:18251891890
电子邮箱:387647073@qq.com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