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高质量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太湖人才计划”宣传文化人才引育实施办法》(锡宣发〔2023〕10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无锡市宣传文化引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重点面向哲学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文化专门技术、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等领域,从无锡市范围以外引进、能够引领带动无锡文化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全职引进人才申报
全职引进人才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年龄分别不超过55周岁、45周岁、35周岁,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申报对象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业绩突出。引进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以在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下同),入选后须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1.一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采取直接认定办法: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②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③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文化英才);
④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⑤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省外相当层次人才;
⑦江苏紫金文化奖章、江苏社科名家获得者。
不属于上述对象的采取评审认定,具体标准见附件1。
2.二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认定,但须从严从紧把握:
①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人才;
②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省外相当层次人才;
③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受省(部)级部门表彰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
④江苏省“双创计划”文化创新类人才;
⑤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及省外相当层次人才。
不属于上述对象的采取评审认定,具体标准见附件1。
3.三类人才须采取评审认定,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柔性引进人才申报
柔性引进是指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通过业务指导、项目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引进人才,主要适用于一类、二类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项目(工作)协议或者劳务合同,每年在锡工作累计一般不少于3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支付计税薪酬一般应在5万元以上。
(三)创新创业团队申报
宣传文化创新团队是指受聘为无锡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服务),具有高水平创作、研究、传播、表演等能力的团队。宣传文化创业团队是指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文化企业、有助于提升我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团队。
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到我市,并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打印,按序合并装订,报送纸质3份及电子档。
(二)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附件材料分别详见附件4所列人才、团队材料清单。
开展宣传文化人才、团队引进工作,是推动无锡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9),电子版发送邮箱xcb@cwxu.edu.cn。联系人:谢抒辰;联系电话:80560241、13584589809。
党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