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纵深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提升我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和教学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经江苏省教育厅转发)精神,现就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和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共同承办。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从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一线教师,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教师结合自身实际自主报名。
三、培训内容
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
四、培训形式
(一)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线上学习模式。
(二)参训教师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学习,主要环节包括素养测评、课程学习、线上测试、获取培训证书。
(三)课程学习要求:未来教师专项由系统依据素养测评结果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参训教师完成3门课程学习;学科专项由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所属学科,从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中四选一,完成10门课程学习;实验教学专项由参训教师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
(四)参训教师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测试合格并通过相关信息核实后,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
参训教师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完成所选学科课程学习的,还可额外获得所选学科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及平台
即日起,参训教师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开展学习。参训教师须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学习与测试,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可于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由参训教师在平台自行导出。
六、学分认定
本次培训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参训教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取得培训证书的,可凭培训证书折抵教师教学发展学分2学分,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按《无锡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锡院教发评〔2025〕6号)有关规定统一核实登记;未取得培训证书的,不予认定相应学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时将培训信息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教师,充分尊重教师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教师参加。
(二)参训教师应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报名、学习和测试,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进度和培训质量。
(三)取得培训证书的教师,请及时将培训证书及本人相关信息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607),以便统一办理学分登记。
八、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联系电话0510-80560421。
请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