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培育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与科研实践等,根据《无锡学院本科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锡院教〔2025〕6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校2027届本科毕业生。
二、替代成果类型及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以无锡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本专业高度相关的下列成果,可申请替代。如成果较多,须选择一项申请替代,其他成果可作为支撑材料。
(一)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参加Ⅰ类竞赛作品获省级第二等级及以上;或参加竞赛认定清单Ⅱ类竞赛(见附件1)获省级第一等级及以上,可申请替代。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竞赛作品支撑材料(论文/设计报告/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等)。
(二)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学生本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为北大核心、CSCD、EI、SCI(E)、CSSCI、SSCI检索,正文3000字(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参编本专业学术著作且编写字数2万字以上(前言中署名)。须提交期刊/著作原件及检索证明。
(三)专利作品。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非理工科学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含)以上,并按二级学院(部)要求提交创作过程文字说明材料。须提交专利申请法律文件、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创业项目。学生为第一大股东注册创业公司且公司近两年年均收入20万元(含)以上,或参与注册创业公司(参与股份不少于10%)且公司近两年年均收入100万元(含)以上,并形成不少于8000字的创业计划书等文字说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2026年11月13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无锡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和团队成员同意签字后,连同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部)。
(二)学院初审(2026年11月25日前)
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成果的专业相关性、过程真实性和学术规范性;排名、署名单位、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一事一用”、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并公示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后填写《无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汇总表》(附件3)后报教务处复审。
(三)学校复审(2026年12月4日前)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可要求学生进行现场答辩(陈述成果内容、创新点、本人贡献等)。复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部)。
注:用于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部)归还学生。
(四)成果认定及答辩(2026年1月10日前)
1.经复核通过的学生,根据成果类型撰写《无锡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告》(附件4),须提交一份综合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引言/背景、文献综述/技术调研、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数据与分析、成果总结与展望五个部分,篇幅、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参照对应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2.二级学院(部)组建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重点考核:专业相关性、创新点、个人贡献、报告质量、现场表现;答辩专家组根据替代报告、答辩情况综合评分,填写《无锡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附件5),该成绩即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学术诚信。申报学生对实践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原创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立即取消替代资格。
(二)规范管理。替代工作全程留痕、可溯,申报材料、评审记录等材料统一归档管理,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范围。
(三)保障与激励机制。指导教师对提交学生材料的专业性以及学术诚信全负责制。未通过初审、复核、答辩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须及时衔接转入常规毕业论文(设计)流程,保障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获评优秀的成果,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
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10-80560029,电子邮箱:jwcsjk@cwxu.edu.cn。
教务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