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院党委的指导下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及时登记在册,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2.严格遵守学校(院)各项规章制度;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积极主动按期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4.积极参加学校(院)各项集体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5.积极参与学校(院)各类学生组织(团体),成绩突出者优先;
6.乐于助人,勤俭节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学习认真,近一学期必修课初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体育课);大二及以上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书进行过审查,并在其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
2.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即支部开会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与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间隔在6个月以上。
3.本次入党积极分子确立人数:2018级、2019级每班不超过3名,2020级每班不超过4名;毕业班原则上不推荐。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群团组织向所在党支部推荐人选可采取民主投票、公开答辩等形式;
2.各党支部综合运用推荐结果,由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专用材料袋。
3.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各党支部将《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1)、《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等材料整理保存;并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附件4)纸质版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2),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bjzzrs@nuist.edu.cn。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扎实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
2.各支部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3.请各支部于2021年4月1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并将认定材料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翀,联系电话:0510-80560032。
特此通知。
滨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