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2021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2021年度下半年和2022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200万元,本期拟资助20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150万,本期拟资助10项。“战略研究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400万元,本期拟资助15项。
请注意:要求“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的执行期自会议召开日期至当年12月31日,不得跨年。“科学传播类”和“战略研究类”项目申请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5.“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6.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年4月6日12:00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咨询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咨询电话:80560082;邮箱:bjkyc@nuist.edu.cn;
科技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