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及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今年省评估院将对2013年以前(含2013年)开始招生的法学类(代码0301)、电子信息类(代码0807)、旅游管理类(代码1209)、设计学类(代码1305)等专业类下所有本科专业开展综合评估工作,2014年及以后开设的专业网上仅填写状态数据统计表即可。
我院4个专业需要参加本年度的专业评估工作,3个专业2013年以前(含2013年)开始招生,1个专业2014以后开始招生,详见下表:

二、工作安排
1.业务学习。4月15日前完成。各专业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把握《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解读》《评估管理系统学校填报操作指南》等文件内涵,相关文件可到https://pgy.jse.edu.cn/pbpg/portal/download.jsp下载。
2.专业自评。5月31日前完成。梳理、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3.专家指导。6月10日前完成。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指导。
4.反馈修改。6月30日前完成。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对《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院审核。
5.系统填报。7月10日前完成。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网上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及相关数据信息。
6.确认提交。7月15日前完成。教务处审核“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内我院各专业上报材料,并上报至省评估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为便于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进行指导,请各专业将《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等,于5月底将电子版发送至zlkbjwx@nuist.edu.cn邮箱。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0560028。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