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化学科学部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以促进化学、化工学科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活动。本期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 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2. 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1年5月12日12:00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咨询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咨询电话:80560082
科技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