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并开展院内一流课程推荐认定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 高度重视 广泛参与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系统推进国家“双万计划”建设,统筹考虑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动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引领一流课程建设。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2. 遴选优质 注重建设
各二级学院应鼓励已有建设基础、成效显著的课程,凸显学科优势特色的课程,支撑国家发展需求的课程,涉及新兴产业、前沿科技的课程积极申报。同时组织申报院内培育,通过过程建设、持续改进,为第三批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3. 创新设计 突出重点
申报课程应注重内容构建、教学设计与创新,深度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应在申报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做好“教学内容”和“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合,重点突出课程取得的教学效果。
二、申报类型及课程要求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5000门左右(其中线上课程1000门左右,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3800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360门左右)。各类课程申报范围、认定条件等要求详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
三、申报安排
1. 二级学院申报。4月3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积极动员,鼓励已有建设基础、成效显著的课程申报。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见附件1、2、3),整合资源,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课程申报。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申报3门课程,体育部申报2门课程,鼓励跨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2. 专家评审公示。5月14日前完成。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第二批拟上报省级一流课程和院内培育建设课程,并进行公示。
3. 反馈修改。6月1日前完成。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对推荐上报课程进行修改,相关二级学院要组织集中讨论,凝练理念,优化材料。
4. 集中上报。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的具体通知再行安排。
5. 经遴选获批的国家、省级、院级一流课程将根据级别由高到低配套相应的建设经费。
四、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按时上交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院内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4)和申报书2份(附件5)。纸质汇总表需盖章,各课程申报书请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清单可在专家评审后再补充。
推荐名额及院内培育建设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课程申报情况和省教育厅通知最终确定,时间节点根据省里通知再作相应调整。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学生“学党史 明志向 争做时代好青年” 主题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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